以下有限保修适用于噪音控制系统,是对摩托车有限保修和排放控制系统有限保修的补充,仅适用于在美国境内销售的Harley-Davidson摩托车。
哈雷戴维森向摩托车的首位车主及后续车主保证,此摩托车按照美国联邦环保署当时的适用规定进行设计与制造(按照F-76 Drive-by测试程序进行测试),在初次购车并从哈雷戴维森授权经销商处发货一(1)年时间内,或摩托车车型年份最后一天届满[second] (两)年起一(1)年时间内,或行驶达到6,000 km (3730 mi),哈雷戴维森保证产品材料及工艺不会出现无法达到美国环保署标准的缺陷问题。 若摩托车/边车在保修期内转售,本有限保修未届满的部分将转移给之后的车主。 如果摩托车作展示用或公司车辆,那么,有限保修期可能会在最初零售日期之前开始计算及/或届满。 欲知详情,请联系哈雷戴维森授权经销商。
(除单独的摩托车和排放有限保修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关于摩托车的明示保证。 任何有关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默示保修限制在此有限保修的有效期内。
某些州不允许对默示担保的期限进行限制,所以,上述限制可能对您不适用。
保修期应从摩托车交付给第一位零售购买人之日开始计算,或者,如果摩托车在零售出售之前用作展示品或公司车辆,则应从最先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噪音控制系统有限保修不包括下列情况
  1. 因车主手册中规定的不当使用、更改或不进行维护而造成的故障。
  2. 拆卸、更改或用未经认证可在道路上合法使用的噪音控制零件更换噪音控制系统的任何部分(包括排气系统和空气吸入/清洁套件)。
  3. 摩托车的里程表英里数已被更改,使得英里数无法确定的。
  4.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哈雷戴维森及其授权经销商对时间损失、不便、摩托车使用的损失、商业损失或其他附带或间接的损失一概不负责。
某些州不允许排除或限制附带或间接的损失赔偿,所以,上述限制或排除可能对您不适用。
其他权利
本有限保修规定了用户的具体法律权利,用户可能享有其它权利,这些权利在不同的州可能有所不同。
必要维护建议
我们建议,噪音系统维护应由授权的Harley-Davidson经销商使用原厂Harley-Davidson更换零件来进行。 噪音控制系统的维护、更换或维修也可以由其他合格的服务店或个人进行。 如果是非原厂Harley-Davidson零件,只有符合美国环保署标准的才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