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巡航控制在某些車型為選用配備,可能並未安裝。
警告
在擁擠的交通、急轉彎或盲彎處或任何類型的滑溜道路,請勿使用巡航控制系統。 在上述情況下使用巡航控制會導致車輛失控,可能造成死亡或重傷。 (00083a)
警告
行車速度應與道路和路況相應,切勿超過明定的最高車速。 車速過高可能引起車輛失控,造成死亡或重傷。 (00008a)
開啟巡航控制
附註
巡航控制操作時機:
  • 啟動引擎後至少已過了 10 秒。
  • 二或更高檔位之下,車輛速度為介於40–145 km/h (25–90 mph)。
請參閱「圖1」。 按下CRUISE(巡航)開關以開啟巡航控制(1)。 開啟時,速度表面上的巡航圖示會亮琥珀色燈號。
設置巡航速度
請參閱「圖1」。 重車達到理想的速度時,按下 SET/-(設定/-)開關(2)設定巡航速度。 琥珀色巡航圖示會轉為綠色。
視需要配合速度限制或交通狀況調整巡航速度:
提高/降低巡航速度
將 RES/+(恢復/+)開關往上按可將速度提高 1.6 km/h (1 mph) 。 按住此開關可逐漸增加巡航速度。
點選 SET/-(設定/-)開關可將速度降低 1.6 km/h (1 mph) 。 往下按住此開關可逐漸降低巡航速度。
關閉巡航控制
請參閱「圖1」。 若要脫離巡航速度,將節氣門轉到起步位置(3)。
騎士進行以下動作時也能脫離巡航:
恢復巡航
附註
若目前速度比巡航速度低超過24 km/h (15 mph),將不會恢復巡航。
請參閱「圖1」。 若已脫離巡航,但巡航指示燈仍為琥珀色,按下 RES/+(恢復/+)開關(4)以恢復巡航。 此圖示即亮綠色。 重車便自動以設定速度恢復巡航。
關閉巡航
按下CRUISE(巡航)開關以關閉巡航控制。 巡航圖示即轉為空白。
1CRUISE(巡航)開啟/關閉(琥珀色指示燈)
2設定速度(SET/+(設置/+))(綠色指示燈)
3關閉巡航(琥珀色指示燈)
4恢復速度(RES/+(恢復/+))(綠色指示燈)
圖1。 巡航控制(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