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800公里(500英里)
Harley-Davidson新車的合理設計、優良材質和精良工藝,一開始就帶給您最佳的性能。
為了讓您的引擎磨合其關鍵零件,我們建議您在前800 km (500 mi)遵守以下所提供的行駛規則。
  1. 行駛的最初80 km (50 mi)期間,在任何擋位保持引擎轉速在3000轉/分鐘以下。請勿以極低的轉/分鐘拖拉引擎,或無必要長時間在換擋或通過時以高轉/分鐘運轉。
  2. 800 km (500 mi)後,變換引擎轉速,避免長時間以任何固定的引擎轉速運轉。各擋均允許3500轉/分鐘以內的引擎速度。
  3. 對引擎進行熱機前,請緩慢傳動,避免在節氣門大開時快速啟動。
  4. 避免拖拉引擎,在高擋位時不以極低轉速運行引擎。
  5. 請避免急煞車。在前160 km (100 mi)行駛範圍內,新煞車應適度使用,以便進行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