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由于印刷时间、测试方法的不一致和/或车辆的不同,本出版物内的规范说明书可能与某些市场上的官方证书上载明的规范说明书有所出入。需要官方认可之车辆监管规格的客户应参阅有关证书文件、联系各自的经销商或分销商,或者访问www.h-d.com
警告
切勿超出摩托车的车辆总重量等级(GVWR)或车轴总重量等级(GAWR)。 超过这些重量等级可导致零部件故障,并严重影响稳定性、操纵性和性能,可能造成死亡或重伤。 (00016f)
注意
摩托车上允许的最大附加重量等于车辆总重量等级(GVWR)减去运行重量。例如,GVWR为 544 kg (1,200 lb)、运行重量为 363 kg (800 lb)的摩托车将允许 181 kg (400 lb)的最大附加重量,即骑手、乘客、骑行装备、货物和安装的附件的总重量。